本報12月31日訊(記者 陳永剛)記者今天從長沙市政府辦公廳獲悉,《長沙市城區危舊房屋(構築物)改造資金撥付辦法》已經出台,將於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長沙城區危舊房屋改造堅持優先改造隱患最嚴重、群眾最困難的危舊房的原則;實行業主自願、單位主導,市區政府、業主、單位共同籌措資金,區政府具體負責實施的模式。
  城區危舊房屋改造實行“以補助促改造”,地域範圍包括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和雨花區。實行“以補促改”的項目包括:城區改製破產企業困難群眾成棟的D級危舊房屋;責任單位無力改造且對公共安全有嚴重威脅的危舊房屋(構築物);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困難戶的危舊房屋;需應急搶險的危舊房屋(構築物)。破產改製企業、無力改造的隱患責任單位由區政府負責審定把關。
  如果改造項目工程造價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項目竣工後,考核合格的項目,按項目改造費用50%的標準撥付市級“以補促改”資金;工程造價總額超過200萬元的項目,市級補貼100萬元。區政府每年按照1:1的比例安排“以補促改”配套資金。
  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困難戶單獨的危舊房屋改造,經本人申請,街道公示和認定,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並制定整體實施方案,區政府覆審同意,在資金允許範圍內,可按每20戶為一個項目報市人民政府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原標題:長沙加快城區 危舊房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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